屏東縣屏東市板彈球早友會
第六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6月14號 am:7:30 ~9:15
地點:復興球場 記錄:林傳雄
出席人員簽名
理事長: 王德有
常務理事:吳春香 洪永興
常務監事: 朱麗英
監 事:林月櫻、何幸真
理 事: 林再崑、楊柳雲、李秀美、王淑韻、 陳源春、陳明進
列 席:總幹事 邱國江 總務 黃秋香
主席王德有理事長報告:
1、今天提案討論的事項都用書面不記名表決。
2、表決定案的決議事項,離開會場就要去執行,不要再有異議,甚至說我不知道。
1提案:本會第七屆理事、監事、理事主席改選辦法暨 時程草案。
說明: 本會第六屆理事、監事、理事主席今年底任
期屆滿,依規定辦理改選。
決議: 「第七屆理事、監事、理事主席改選辦法暨
時程」通過,在網頁全文公布,本案將報縣政府
核備。
2提案:第七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訂在本年12月27日
並與尾牙合辦
說明: 兩者合辦可增加會員大會出席率
決議: 同意 9票。不同意 0票;提案通過。
3提案:決定尾牙地點。
說明:及早決定,可以事先預訂,提三家餐廳表決。
決議:贊同和樂 2票。贊同 富盈 1票。贊同 國民5票。本年度尾牙在國民飯店舉辦。
4提案:舉辦地區邀請賽經費籌募辦法。
說明:本會是全省最大的板彈球人民團體,現有會員109 人,應負有推廣板彈球運動的責任,要辦一個邀請賽需經費六萬元,同時客隊每人要繳100元才可以打平。到目前為止,經費是會長負責申請補助貳萬元,並贊助五千元,不足三萬五千元該如何自籌?
決議:由全體會員、理、監事即日起自由贊助,將現金交給總幹事或總務後開立收據,並在網站公佈,七月十五日前募得三萬五千元就著手辦理,否則退還捐款。
5提案:下半年彰化邀請賽後隔天辦一日遊。
說明: 參加彰化邀請賽是每年必辦活動,如果隔天辦旅遊活動就變成兩日遊。
決議:贊成分開來各辦一日活動 四票。
贊成合辦變成二日活動五票。
有參加彰化邀請賽者優先報名兩日遊,若有餘額才接受本會會員報名,再有空位才接受非會員報名,詳細辦法由總幹事擬定。
臨時動議:
1秀美提案:如果個人向民意代表私下募得經費,再捐給本會贊助活動,是否可行?
說明:民意代表經本會會員溝通,願意自掏腰包贊助活動,然後將捐贈金額、大名寫在該次活動贊助紅榜,同時本會不出具任何公文,且活動紅布條也不標示該民意代表大名,不失為一種募款方式。
決議:同意此案
2洪永興提案:非會員來本會場地打球收費五十元,請改回二十元。
說明:收五十元影響球隊間的球技交流
決議:贊成維持收費五十元 一票。
贊成恢復收費二十元 六票。
贊成改成收費三十元 一票。
棄權 一票
附帶決議:邀約非會員來本會球場打球之會員負責收取二十元。
3王德有提案:夜間電費及設備與維護費由夜間打球會員自行負責。
說明:夜間耗損較大,應該跟日間區分
決議: 同意此案 二票。
不同意此案 七票。
4李秀美提案:我們去參加客隊邀請賽時,請本會提供點心、水果。
說明:別隊桌上滿滿,我們很寒酸。
林再崑:應該由參者加自行準備。
楊柳雲:本會應該準備個綠豆湯、豆漿之類的飲料。
王德有:本會廚房組是無給職,不可能去烹煮、運送這些東西。
決議: 同意此案 三票。
不同意此案 六票。
5楊柳雲提案:採購要監事會同意。
參考資料:本會組織章程 第十九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選任或解任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邱國江:監察單位對支出的審核如下
1.有計畫性的要通過監察,如本會在會員大會的年度預算。
2.日常支出由承辦者提出申購,再經由總幹事、理事長核准即可。
決議:本案依規定辦理
6林月英提案:如果年度經費有結餘,是否可以下年度常年會費酌予減收。
說明: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常年會費 1200元。 已呈報縣府核准,如果要減收或增加,必須會員大會通過。
決議:本案依規定辦理
7陳源春提案: 105年會員大會發新的會服當紀念品
說明:有許多新會員沒有會服
決議:1.依往例,用公開投票決定服裝顏色、樣式。
2.自由購買。
3.價格超出紀念品預算,要自行補足。
4.不願意購買者,不得要求退還他的紀念品預算經費。
主席報告:還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的話,就散會(時間9: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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