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屏東市板彈球早友會
第六屆第六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4月11號 am:8:00 ~9:10
地點:復興球場 記錄:林傳雄
出席人員簽名
理事長: 王德有
常務理事:吳春香
常務監事: 朱麗英
監 事:何幸真 林月櫻
理 事: 林再崑、楊柳雲、李秀美、王淑韻、 陳源春、陳明進、
列 席:總幹事 邱國江
競賽組 卿惠群
主席王德有理事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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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多事情要討論,所以我們討論大原則,細節就交給行政幹部去處理。
壹、提案:對會員間之婚喪喜慶的參與方式。
說明:本會過去對會員的訃聞,由總務向會員收取 200元以向當事人致意,目前來看不合時宜。
決議:
一、囍慶部份:當事人如果發出喜帖公告,本會就在增添人氣的原則下自願組團參加,每人參加費用是一桌宴席費用的十分之一,如主人辦一桌八千元,則每人繳八百元,飲料(含酒)主人招待,至於個人的禮數自行處理。
二、喪事部分:當事人如果向本會發訃聞,本會即送價值1000元花圈一個,然後組公祭團向喪家致意,此外就不再收任何費用,至於個人的奠儀本會也不再經手處理。
貳、提案:非會員來打球收費問題的再討論。
說明: 依據本會103.08.23第六屆第三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非會員每打一次球收費二十元,但成效不彰。
會長提議:非會員要打球先繳基本會300元,再繳月費100元,一次先繳三個月,也就是非會員要打月繳,得先繳600元且不能享有會員權益。
決議:經討論後分成三案表決
第一案:照舊方式
第二案:會長提案
第三案:以後本會會員不要邀非會員來打球
經表決贊成第一案四票。贊成第二案三票。
第一案通過
每次收費應該收多少錢?
第一案:50元
第二案:30元
第三案:20元
經表決結果:
贊成第一案:3票
贊成第二案:0票
贊成第三案:2票
決議總結:非會員來打球每次收五十元,早晚算兩次,帶來打球的會員自動將錢交給總幹事,由於總幹事不可能早晚都在球場,因此,會員若發現有非會員來打球、可能尚未繳費者請通知總幹事。本會將在球場黑帆布上噴上「非會員打一次球 繳五十元」白色大字。
叁、提案:李世斌議員預計補助本會兩萬元作比賽活動費,請討論競賽時間與方式
說明:李世斌議員為本會長期支持者,本次經費是要做本會單純會內賽還是邀請賽,請理監事做出決定,如果是邀請賽經費不夠,要另闢財源。請決定日期方式後,儘速將公文送縣政府核准。
決議:決定辦會內賽,日期六月二十七日(六)下午五點開打,4:30供應晚餐。
會長:仁愛隊預計6月7日舉辦邀請賽,依據104.2.8本會本年度會員大會決議,希望大家踴躍參加,但報名費自理。
主席報告:還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的話,就散會(時間9: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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