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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屏東市板彈球早友會

第六屆第六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04411 am:8:00 ~9:10    

地點:復興球場             記錄:林傳雄

出席人員簽名

理事長: 王德有

常務理事:吳春香

常務監事: 朱麗英

監   事:何幸真 林月櫻 

理   事: 林再崑、楊柳雲、李秀美、王淑韻、 陳源春、陳明進、        

列   席:總幹事 邱國江               

         競賽組 卿惠群

主席王德有理事長報告:

  1. 今天很多事情要討論,所以我們討論大原則,細節就交給行政幹部去處理。

     

    壹、提案:對會員間之婚喪喜慶的參與方式

     說明:本會過去對會員的訃聞,由總務向會員收取 200元以向當事人致意,目前來看不合時宜。

    決議:

           一、囍慶部份:當事人如果發出喜帖公告,本會就在增添人氣的原則下自願組團參加,每人參加費用是一桌宴席費用的十分之一,如主人辦一桌八千元,則每人繳八百元,飲料(含酒)主人招待,至於個人的禮數自行處理。

           二、喪事部分:當事人如果向本會發訃聞,本會即送價值1000元花圈一個,然後組公祭團向喪家致意,此外就不再收任何費用,至於個人的奠儀本會也不再經手處理。

     

    提案:非會員來打球收費問題的再討論。

    說明: 依據本會103.08.23第六屆第三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非會員每打一次球收費二十元,但成效不彰。

    會長提議:非會員要打球先繳基本會300元,再繳月費100元,一次先繳三個月,也就是非會員要打月繳,得先繳600元且不能享有會員權益。

    決議:經討論後分成三案表決

         第一案:照舊方式

         第二案:會長提案

         第三案:以後本會會員不要邀非會員來打球

    經表決贊成第一案四票贊成第二案三票

       第一案通過

       每次收費應該收多少錢

         第一案:50

         第二案:30

         第三案:20

       經表決結果

           贊成第一案:3

         贊成第二案:0

         贊成第三案:2

       決議總結:非會員來打球每次收五十元,早晚算兩次,帶來打球的會員自動將錢交給總幹事,由於總幹事不可能早晚都在球場,因此,會員若發現有非會員來打球、可能尚未繳費者請通知總幹事。本會將在球場黑帆布上噴上「非會員打一次球 繳五十元」白色大字。

     

    、提案:李世斌議員預計補助本會兩萬元作比賽活動費請討論競賽時間與方式

       說明:李世斌議員為本會長期支持者,本次經費是要做本會單純會內賽還是邀請賽,請理監事做出決定,如果是邀請賽經費不夠,要另闢財源。請決定日期方式後,儘速將公文送縣政府核准。

       決議:決定辦會內賽,日期六月二十七日(六)下午五點開打,4:30供應晚餐。

    會長:仁愛隊預計6月7日舉辦邀請賽,依據104.2.8本會本年度會員大會決議,希望大家踴躍參加,但報名費自理。

     

    主席報告:還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的話,就散會(時間9: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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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三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